戈力台球杆欢迎您的到来!
一、支持单位:保定市体育局
保定市体育总会
二、主办单位:保定市台球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:保定市六合台球俱乐部
四、冠名单位:河北戈力台球杆厂
五、赞助单位:保定市恒盛运输有限公司
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支公司
“ JOY”乔氏台球桌厂
六、协办媒体:保定电视台
保定晚报
保定商情广告有限公司
保定开元广告有限公司
七、指定器材:“JOY乔氏”台球桌
八、比赛项目:中式8球
九、参赛资格:
1、凡保定市及各县人士,不限男女均可参加(需持身份证)
2、保定市在读高校大学生(需持学生证)
十、报名方法及截止日期:
咨询及报名热线:0312-3188000 13313230988(任铁)
每名参赛选手需缴纳报名费50元(协会会员20元),女选手30元(协会会员10元)
请于2010年8月25日下午5:00前到保定市六合台球俱乐部(朝阳北大街658号发展大厦三楼)报名
十一、参赛选手抽签时间及比赛时间、地点:
1、 抽签时间定于2010年8月26日上午10:00在六合台球俱乐部抽签。
2、 比赛时间:2010年8月27日上午9:30分开始,截止日期2010年8月29日下午6:00分
3、 比赛地点:保定市六合台球俱乐部(高开区发展大厦3楼)
十二、竞赛办法:
1、规则按中国台球协会制定的中式八球台球规则执行,初赛采用双败淘汰制。
2、复赛采用单败淘汰制。
3、比赛中若遇女选手,女选手被让一局。
4、正赛选手16名(第一站)其中有临时积分排名前十六名的选手,按蛇形排位直接入位。
第二站比赛前16名选手抽签入位。
5、 资格赛预赛采用双败淘汰制,所有选手4人一组,每组出现两名选手进入复赛,预赛采用7局4胜。复赛采用9局5胜单败淘汰制。半决赛采用11局6胜,决赛采用13局7胜。
十三、奖励办法:
第一名:奖金3000元+奖杯+证书+戈力球杆一支(价值3666元)
第二名:奖金2000元+奖杯+证书+戈力球杆一支(价值2666元)
第三名:奖金1000元+奖杯+证书+戈力球杆一支(价值1666元)
第四名:奖金500元+证书
第五名至八名:奖金200元+证书
第九名至十六名:奖金100元
设连续清台奖500元+证书(1名)。连续清台奖获得办法:复赛阶段连续清台3次以上(包括3次)。备注:如有选手清台局数相同,先清台3次以上(包括3次)的选手获得此奖。
赛季内前8名选手获得每站出场费200元。
十四、积分方法:
1、 本站名次积分数额:
第一名:3000分;第二名:2400分;第三名:1900分;第四名:1500分;5-8名:1150分;9-16名:850分;17-32名:600分
2、 赛季内积分临时排名决定后继赛事种子进位情况,若两名以上选手临时积分相同,以本赛季最优成绩决定名次,如再相同,以本赛季次优成绩决定名次,再相同抽签决定。
3、 正赛阶段选手每赢一局算小分10分。
十五、直接进入第二站前16强选手名单顺序:
第一:李贺(3000分);第二:邵春义(2400分);第三:韩池(1900分);第四:梁波(1500分);第五:赵跃(1150分);第六:张克(1150分);第七:杨学忠(1150分);第八:张法建(1150分);第九:齐国建(850分);第十:张宇(850分);第十一:袁曦光(850分);第十二:王海根(850分);第十三:张毅(850分);第十四:曹红来(850分);第十五:吴昆(850分);第十六:韩伟光(850分)
十六、裁判人员补助由赛会负担。
十七、参赛要求:
1、 遵守赛会纪律,服从赛会安排;
2、 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,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。裁判长宣布比赛后,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;
3、 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者可找执行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裁判长、仲裁委员会逐级申诉,但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。
4、 比赛场地禁止吸烟,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;
5、 选手比赛时必须穿着标准比赛服装(有领上装、穿马甲、深色西裤、黑色皮鞋);
6、 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;
7、 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;
8、 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,佩戴商务标识需经保定市台球协会认可,且需在开赛半个月前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,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大赛期间裁判员、参赛选手胸前标志内容及形式。运动员胸前自主商业标志原则上不能超过1块。
9、 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。
10、违反上述要求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八、仲裁、裁判人员:
仲裁委员会主任:莫鹏飞
仲裁委员会副主任:刘辉、任铁
仲裁委员:刘海涛、侯亮、杨学忠、麻省非
裁判长:姚斌
副裁判长:王占具、赵建伟
裁判员:由保定市台球协会选派